3·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,随着网购的普及,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网购消费者:要擦亮眼睛,理性消费,避免各种消费陷阱。
1.坚持理性消费,提防“促销”陷阱。
消费者在线上线下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都不要只看“低价促销”,应当重点关注商品或服务的质量、有无附加条款等信息。确有需求时,要了解商家的证照情况、经营状况和口碑信誉,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,尽量避免办理大额度、服务期过长或者明显超出合理优惠范围的预付费服务。
2.倡导文明用餐,注意食品安全。
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,倡导文明就餐、按需点餐、厉行节约,用餐时自觉使用公筷、公勺,尽量实行分餐制,拒绝食用野味,避免交叉感染等。消费者在购买食品,尤其是打折销售的食品时,要注意生产日期、保质期,观察食品外观颜色是否新鲜,切莫贪图便宜。消费者应到资质齐全的大型超市、集市等场所,购买经过正规检验检疫的禽畜肉,自觉抵制活禽交易行为。
3.电视购物多误区 擦亮眼睛防被骗。
电视购物一直备受老年消费者关注。消费者购买得到的商品往往与在电视中看到的商品相差甚远,不是做工粗糙,就是功能太差,大多都无法正常使用。这类消费纠纷,因大多数消费者没有索要商品的正规发票,也很难找到真正的生产经销企业,无原始凭证,维权困难。
为减少和避免此类消费纠纷发生,提醒广大消费者电视购物谨防下列四种陷阱和误区:
(1)误以为“电视台”讲信誉而轻易消费。其实,电视购物的经营主体是购物频道的租赁方而非电视台。
(2)误以为价格低廉而盲目消费。价格过低,要么是虚假标价,要么是商品本身成本低而质量差。
(3)误以为“眼见为实”而冲动购物。特定的灯光和视角,加上推销员近乎“煽动”的宣传,往往产生特殊效果,商品到手后才发现所见所闻并非属实。
(4)误以为方便快捷而被动消费。从表面上看,电视购物从观赏选择到电话选购再到货到付款,整个过程消费者始终处于主动地位,事实并非如此,消费者购买前并不能验货,更不能检验商品性能,一旦发生争议,消费将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老年消费者如果需要保健品、净水器或其他产品,最好到药房、大型商场、超市或专卖店进行购买,尽量选择可信赖的、售后服务较完善的大品牌,这样出现问题,方便维权。
电视购物时,不要轻信广告宣传,多比较查验,理性购买;电视购物尽量选择货到付款,注意索要凭证,保存好相关信息,用好“七日无理由退货”权利;网络购物慎点不明链接,小心消费陷阱。
广大消费者要保留好各类消费票据和有关凭证,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,做到理性维权,及时与商家沟通、协商,也可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。